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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成都保障性住房 申请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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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3 14: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 可申请限价商品房

  [导读]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8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居民。

  (五)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切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六)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房申请材料:

  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价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还应提交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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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价商品房销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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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14: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主城区家庭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细则

[导读]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指南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
  (二)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一)、(二)、(三)款条件者,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
  (二)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民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材料:
  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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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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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14: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规则及程序

  [导读]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条件: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一下;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的单身居民,年满35岁以上,且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一下,也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2.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一下;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
  (3)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在五城区(含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2)具有本市户籍;
  (3)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 以上(含2年);
  (4)在五城区(含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非本市户籍,并在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通过租赁在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建设的集体公寓和宿舍,以及用功企业自建集体宿舍,解决居住困难。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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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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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单身无房职工还应提交毕业证、劳动(聘用)合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规则及程序:
  1、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行申请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单身职工选择建筑面积25平方米左右住房,2人户家庭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住房,3人户及以上家庭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启动前,市房产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机构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市场租金价格评估,并在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和制定媒体上,公布本批房源的地址、套数、户型、建筑面积、市场租金价格标准及申请时限等相关信息,各区房产管理部门接受配租申请,确认申请人配租资格。
  3、市房产管理部门将经审核符合租住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录入摇号系统,并选择具备审查资质的软件测评机构对摇号软件进行测评,测评机构对测评合格的系统出具合格报告并对系统封存监章,经公证机构监章确认后移交市房产管理部门,由两名工作人员接受并保管,摇号活动当天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现场启封装入电脑用于摇号活动。在正式摇号前,在市房管局监审部门及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下,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多名申请人及其顺序号,作为申请人代表监督现场摇号活动。其中,顺序号为前10位的申请人代表将亲自参与摇号活动。
  4、在申请人代表、公证机构、监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现场监督下,由申请人代表操作摇号系统,随机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公证机构对摇号过程既结果进行公证。
  5、经申请人代表、公证机构确认无误后,市房产管理部门在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信息平台和制定媒体上,对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结果进行公示。
  6、申请人 应随时保持童心畅通,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通知申请人在固定时间内,携带户口薄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选房。逾期不选房者视为同意后序号申请人一次递补选房。选房后的申请人按《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指南》要求,备齐所需资料,与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摇号后未参与选房的申请人,在资格有效期内,进入下一轮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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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14: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三条件

  [导读]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且无其他用途的自有房屋,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廉租住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家庭;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城镇户口;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且无其他用途的自有房屋。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且无其他用途的自有房屋,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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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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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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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
  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租金补贴标准:
  (一)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一下标准执行: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标准14元/平方米;
  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其中r是指人均承租面积)
  (二)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一下标准执行: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14元/平方米减半记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9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3、补贴暂时存放在个人账户上,实行专户管理。
  租金补贴测算:
  (一)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赁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住房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2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补贴金额=(24×3)×14÷2=504(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60-20)×10=400(元)
  (二)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赁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住房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2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补贴金额=(24×3)×14÷2=504(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互的申请家庭,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24×3-20)×9÷2=2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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